中國農副産品交易市場是由中國農副産品交易市場總市場按行政區域劃分的32個省市自治區分市場構建而成。全國各地分市場是在總市場的授權下,由總市場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設計,統一管理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序運行的股份制企業。
分市場組織構架圖:
分市場的職能包括:
(一)提供交易的場所和設施;
(二)制定區域分市場的特色産品交易業務規則;
(三)接受本地區上市申請、安排商品上市;
(四)組織、監督商品交易;
(五)對會員進行監管;
(六)對商品上市公司進行監管;
(七)設立會員服務機構;
(八)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九)中國農副産品交易市場許可的其他職能。